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石哲 报道)3月26日,南江籍民工张某的妻子赶到四川省南江县总工会送上了“法律援助送光明,工会服务暖人心”的锦旗。张某的妻子感谢道:“感谢县总工会,感谢维权干部,你们前前后后为我家的事情辛苦了!”
据了解,2018年3月10日,张某同其父亲经他人介绍一同前往湖北省武昌市建二局三公司一处项目部务工,从事木工工作,同年6月17日下午5点30分左右,张某不慎从一楼楼顶外架三米多高处掉下摔伤,后入住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被诊断为:1、3级脑外伤;2、右额颞伤顶;3、左颞枕骨缺捐;4、颈椎脊柱裂。出院后,张某及其亲属多次向用工方索赔均无果。
情况反映到县总工会后,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由于张某因此次受伤事故造成耳朵听力下降,严重影响生活和就业,加之张某文化程度低,家庭人口多,经济特别困难,县总工会庚即为张某建立困难农民工档案,同时迅速指派专人受理此案。
县总工会案件承办人员肖鲁、石哲先后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到劳务公司负责人黄某进行协商,向其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黄某终于同意见面调解。2月15日,黄某和张某及其亲属一同来到县总工会法工部进行调解,案件承办人员听取当事人双方的陈述,了解案情,查看病历资料,并提出在工地作业时受伤可以参照工伤进行索赔。经承办人员的多次调解,用工方黄某最终同意赔偿张某各项费用共计22万元并签订了赔偿协议。
接受锦旗的南江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康建国表示,“帮助民工维护其应有的权益是我们的职责,我们将把农民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齐心协力把工会维权工作做得更好。”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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