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张瑞 报道)“贾法官,我行动不便,不能到法院来。”这是近日四川省南江法院处理岳某诉姜某某、廖某、吴某某、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四个系列案件时,原告岳某对承办法官说道。
该案中原告岳某系残障人士,行动不便,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情况后,考虑到被告也在外务工,双方均无法到庭,加之该四个系列案件案情复杂、时间久远,双方对于证据认定有很大的争议。承办法官贾友国通过多次入户到原告家中了解案情,释法明理,同时与在外务工的被告进行多次电话沟通,告知其应当承担的义务及法律责任。后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及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作出了公正判决,该案顺利结案。
俗话说,细微之处见精神,方不方便是人民群众评价司法工作的重要标尺,南江法院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多方面的司法便利。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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