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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惠城区法院加大执行力度 增强申请人获得感

发布时间:2019-04-04 12:59:2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陈小伟 丘辉 陈曙涛 周泽锋 报道)今年来,广东省惠城区人民法院(下称“惠城区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采取限制高消费、边控、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千方百计为申请执行人兑现权益。据统计,今年1至3月份,惠城区法院共发出限制高消费令2909份,边控4人,拘传24人,拘留22人,罚款20000元,评估、拍卖房产310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1件,结案2068宗(其中执行和解、自动履行166宗),结案金额为13.55亿元,收到当事人送来锦旗8面,申请执行人对惠城区法院执行工作满意度较高。

清晨执行行动  “骨头案”执结                   

1月29日(大年二十四)早上7时许,邹庆惠法官将还在睡梦中的被执行人林某青拘传至法院。

申请人李某环与被执行人林某青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惠城区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向申请人赔偿各项费用合计40934.65元。邹庆惠法官接案件后,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但没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邹法官等干警多次上门也没找到被执行人。年关将近,惠城区法院抓住春节被执行人回家团聚的有利时机,决定开展清晨执行行动。1月29日(大年二十四)早上7时许,邹法官带领四名干警出现在被执行人门口,将还没起床的被执行人林某青带至法院。在执行法官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执行威慑下,林某青提出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当天下午3时,被执行人支付4万元给申请人,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感谢邹法官让其高高兴兴过年。

拘传被执行人  促和解结案

“纪法官,我现在发现张某明在档口了,能否过来?”1月30日晚上7点多,纪舜龄法官接申请人电话后,组织警力,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案件得以执行和解结案。

申请人惠州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惠城区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惠州市某服装针织有限公司支付租金140400元和违约金135300元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纪舜龄法官接案件后,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法定代表人拒不到庭,也不履行义务。

1月30日晚上,申请人来电,称已找到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张某明,纪法官在团队负责人邓茂军法官的带领下,和法警一起将张某明拘传至法院。纪法官告诫被执行人如不履行义务,法院将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在法官的耐心释法后,张某明认识到相关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愿意和申请人进行和解。至次日凌晨0点40分,被执行人凑齐180000元支付给申请人,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干警的辛勤付出连声道谢。

边控显威力    被执行人躲猫猫终被拘留

3月17日(周日)晚11点多,执行员陈志贤等执行干警赴深圳将罗湖出入境边控的被执行人林某鸿带回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天。

惠东县某鞋料门市申请执行林某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惠城区法院审理,判决林某鸿应向惠东县某鞋料门市支付货款186789元及利息。因林某鸿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惠东县某鞋料门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陈志贤接案件后,经多方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执行人不接电话、拒不到庭,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3月17日晚9点40分左右,陈志贤接到罗湖出入境电话称边控到林某鸿后,马上和其他干警一起将其带回法院,并在途中通知申请人到法院和被执行人协商解决。因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未能达成和解,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林某鸿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加大力度   全力做好民生案件执行

申请人钟某强、徐某霞、王某文申请执行惠州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工人工资款32717.28元案件,承办法官邓茂军向被执行人惠州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义务,依法作出限制高消费令,并多次前往被执行人营业所在地,查找其法定代表人蔡某华未果。

3月26日下午2点左右,邓法官得知蔡某华在经营场所,立即带着2名法警将其拘传到法院,向其释明法院重视和重点执行工人工资等民生案件及该案的法律关系和当前形势等,并严正告诫其如再不履行义务将被依法拘留。蔡某华见法院动真格了,当场通过手机支付宝支付了25000元,其余用现金支付给申请人。3名申请人再三感谢邓法官高效执行,提出要制作锦旗而被邓法官婉拒。  

发挥信息化作用  为执行献力

申请人陈某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黄某华、李某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黄某华须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8万多元给陈某健,李某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执行员杨伟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传票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未到庭,拒接电话。经调查,黄某华已下落不明,执行干警把本案的“突破点”放在了李某成身上,通过有关部门查询得知李某成名下两个账户有存款5万余元和一套位于惠州市某小区的商品房,于是对其账户及房产予以冻结、查封,果然,原本不露脸的李某成主动到法院提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和解。

3月19日,执行员杨伟钦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成在3月底前,除了由法院向银行扣划的5万多元存款外,再向陈某健支付10万元,若被执行人不能如期还款将拍卖其名下房产。3月26日,李某成到法院当场向申请人支付现金10万元,该案执行完毕。

惠城区法院黄志强院长介绍,今年来,惠城区法院更加重视执行工作,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和方法,争取优质高效终结案件,让申请执行人较快较好兑现权益:一是在惠州中院的重视和支持下,惠城区法院的执行案件由惠州中院统一立案,集约化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二是执行工作抓得早抓得紧,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执行工作会议和执行指挥中心会议,尽早部署执行工作;三是加强执行指挥中心领导,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院长担任指挥长,领导、指挥执行工作,并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科学统筹,执行工作更加高效快捷;四是加强结案督办工作,每周通报执行法官、执行员的结案情况,及时提醒执行期限、拍卖等相关执行工作节点;五是加大执行力度,采取超常规作法,敢于碰硬,采取拘留、边控、限制高消费、悬赏执行等强制措施,制约和威慑被执行人,促使履行义务;六是做好人员调配,关爱执行干警,更好地调动干警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激发担当作为,营造你追我赶、干净干事的良好执行氛围。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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