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张立 报道)“我的母亲作为其胞兄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需要前往外地办理胞兄名下财产的公证手续,但是母亲已经86岁了,而且因为疾病一直在医院住院治疗,根本不可能亲自前往外地处理,我该怎么办?”10月19日,湖南省湘乡市民彭某带着身份证、户口本、档案资料、公证书等资料来到湘乡市公证处求助。
经沟通,公证员了解到,彭某的母亲曾某,是其胞兄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其胞兄已于2020年去世,名下遗产主要是位于湖北某地的一套住房。经公证员查看,彭某携带的公证书是湘乡市公证处于2020年11月份出具的一份亲属关系公证,当时为了办理这份公证书,公证员还和曾某胞兄生前所在的社区进行过电话沟通。
公证员通过与彭某的沟通,确定为其母亲办理一个委托公证,委托的具体内容是前往外地公证处办理遗产的继承公证。10月19日下午,公证员以上门服务的方式为彭某的母亲办理了委托公证,并于当天出具了公证书。公证员还温馨提醒曾某及其子女,因为其胞兄财产继承的这个公证,涉及的人及亲属关系比较复杂,委托公证的事项应及早去办理。曾某子女随即对公证员表示了感谢,并表示会及时去处理。
“做好每一天的接待工作,走好每一步工作流程,办好每一件公证事务,服务好每一个当事人,这就是我们公证人的服务标准。”湘乡市公证处公证员表示,公证就是服务,要做群众满意的公证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是每一个公证人员的必备素质和要求。湘乡市公证处将积极践行“一活动”“一行动”,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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