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记者 邓小保 通讯员 伍军 刘雪芝)按照湘人社发[2018]52号《关于2018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精神,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统一提高18元,即由原来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3元,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衡南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迅速落实,确保全县近16万城居保待遇领取人员于9月底全部调待到位。
据该中心负责人介绍,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逐年在提高,在此次调待前已调待三次,分别是2014年7月1日起,由55元提高到75元;2016年1月1日起,由75元提高到80元(2016年10月执行);2017年1月1日起,由80元提高到85元(2017年9月执行)。
责任编辑:刘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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