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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通江县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庭审进校园

发布时间:2019-05-24 21:54:49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杨倩 报道)23日,四川省通江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四川省通江县高明职业高级中学公开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以案释法、以案析理,给全校师生讲授了一堂庄严而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2018年11月26日晚,被告人闫某某、闫某、杨某酒后驾车至通江县涪阳镇“嘉优超市”公路上等候被害人李某,李某从超市出来后斜靠在该车的副驾驶座位上打电话,其妻子聂某见状走至李某身边责问李某并用脚踢了副驾驶车门,闫某某与聂某发生冲突。李某见状下车,闫某某、闫某、杨某遂对李某进行殴打。殴打中,闫某某购买菜刀追赶李某,将其后背砍伤。经鉴定李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亲属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法官审理后当庭宣判,判决如下:被告人闫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闫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被告人杨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通江法院此次巡回审判到职业高级中学开展旨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用真实的案件教育师生,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同时,教育青少年理智思考问题,此次巡回审理的案件虽然不是涉黑恶势力犯罪,但黑恶势力犯罪大多和暴力分不开,不理性的处理方式势必会造成不良后果,甚至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黑恶势力控制。现场对600余名旁听师生进行了普法教育和扫黑除恶教育,庭审宣传效果良好,职高师生纷纷表示,此次法治进校园让他们接受了一次法治洗礼。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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