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林园芬 报道)近日,四川省南江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未处理好邻里关系引起的排除妨害纠纷。
原告余某某在自家林地种树,被告林某某及其家人认为原告的行为属于越界栽树,侵犯了其权益,遂用言语等威吓进行阻挡,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林某某诉至南江法院。
庭审中,双方言辞激烈,对栽树地界权属问题争执不下。承办法官贾友国前往争议地块进行现场查看,因修建水厂导致案涉地貌发生改变,现场不能清晰辨认出原告林地的四至界畔。但综合原被告的陈述及提供的证据,能够确认原告对水厂背后紧连的林地享有相应的使用权,被告没有合法正当理由阻挠原告在该林地上进行有利于改善、保护林地的栽树行为,遂依法判决被告排除妨害。
和睦的邻里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邻里纠纷处理不好将会激化矛盾,甚至引发打架等恶性事件发生,承办法官既向双方当事人做好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也向当地群众现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以案释法,引导群众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营造良好的邻里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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