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李文瀚 报道)“法官,我找到被执行人赵某某了,现在我们正在银川市上海西路派出所。”5月8日晚深夜10点,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某打来的电话后,连夜赶赴被执行人所在地,顺利执行到位标的款16万元。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于2021年4月向四川省南江法院申请执行其与赵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调查被执行人赵某某的财产线索,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经申请人同意后本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2023年5月8日,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将被执行人赵某某带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上海西路派出所,并将线索反馈给执行干警。获得线索后,执行干警一边与当地公安局联系,协调控制被执行人事宜,一边请示领导同意连夜前往宁夏银川。
经过12小时的长途跋涉,执行干警到达目的地,按照预定执行方案,立马将被执行人就地带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依法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赵某某手机内的银行、微信有大额流水。结合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并对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处以4万元罚款。最终,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将16万元义务款转付给申请人。该案圆满完结。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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