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林阳 报道)四川省通江县积极落实“投资促进提升年”“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部署,建立健全“五套机制”,优化服务质量,加强金融政策扶持,化解创业融资难题,充分释放创业担保贷款促创业稳就业的政策效应。今年以来,成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290万元,同比增长119%,扶持创业56人,带动就业483人,其中发放小微企业担保贷款2083万元,同比增长942%,帮助企业7家,稳定就业270人。
联动协作机制,夯实组织保障。一是强化专班推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工作,成立由县级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把创业担保贷款作为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内容,建立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保障,统筹谋划、系统推进。二是深化部门协作。落实月督导调度机制,组建专项工作微信群,加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涉及单位联络对接,及时分析研判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不足,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形成人社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优化业务办理。围绕“温暖人社”建设,深化“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梳理《创业政策一张清单》,最大限度精简创业担保贷款申报资料,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减少政策申报环节,加快贷款发放进度,实现从企业提交贷款申请到成功放贷“一次办理”,企业贷款从提交申报资料到放贷时间最长不超过3天,个人贷款从提交申报资料到放贷时间最长不超过5天。
专档服务机制,精准扶持对象。一是开展创业主体摸排行动。通过从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工业园、农民工服务中心等部门提取数据,依托乡镇、村级平台和劳务经纪人收集信息等方式,组织开展全县创业主体情况摸排行动,全面掌握市场主体基本情况,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实施服务对象精准行动。结合市场主体的融资、招工等需求,分类建立服务专档,精准服务对象。据统计,全县共有市场主体2.5万余家,其中个体类2万余家、企业类0.5万余家、外资12家,已申报享受过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有1488家,近期有贷款政策需求的创业主体有172家。三是落实人社专员服务行动。深入实施中小微企业政策服务落实专项行动和企业合理合法诉求“动态清零”行动,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制作并悬挂企业联系服务公示牌,完善“一企一策”专档,靠前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点对点”提供政策及业务办理指导服务。
宣传服务机制,扩大传播范围。一是组建“队伍”宣传。从乡镇和人社、就业、财政、银行等部门抽派业务骨干,组建政策宣传小分队,每月进乡镇、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宣传活动,向群众“面对面”宣传解读政策。今年以来,实地走访市场主体200余家,电话访问800余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问答》宣传折页4000余份。二是用好“平台”宣传。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平台载体,持续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双线”宣传。依托181个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发放政策宣传资料8000余份,面对面宣传解读创业政策1.2万余人次;加强与县融媒体中心、自媒体公司等单位合作,持续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渠道推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三是依托“活动”宣传。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与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相结合,每个职业技能培训班确定一堂政策宣讲课,每场公共就业招聘会设立一个政策宣传台,每次企业用工调查活动印发一批政策宣传单,将宣传创业担保政策融入整个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确保宣传“零”缺位。
安全保障机制,确保规范运行。一是把好推荐“入口关”。乡镇、街道推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需按照“1次对比、1次见面、1次到点”的“111”工作要求,对创业项目进行核实和评估,将创业者信息通过数据库比对清楚,与创业者进行一次面对面了解,对创业项目进行一次实地走访。二是严格资料“审核关”。就业局审核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料,需逐一核实申请人的人员类别、夫妻双方征信情况、贷款情况等内容,确保申请人夫妻双方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等贷款外,无其他贷款。审核企业担保贷款资料,需逐一核实申报企业的职工工资发放情况、参保情况等内容,确保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情况。三是规范贷款“发放关”。银行收到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后,按照“查阅资料”“上门调查”等方式,核实资料真实性,评估申请人还款能力及担保人、担保商铺、抵押质押等情况,确保放贷资金按期归还。县就业部门受理小微企业贷款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与财政、银行开展联合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由银行在1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及时向申请单位说明原因。
绩效考核机制,压实工作职责。一是实施乡镇绩效考核。按照“属地责任制”原则,每年将创业担保贷款任务划分到各乡镇、街道,加强创业人员和有创业意愿的人员信息摸排收集,鼓励引导并支持自主创业,及时为有创业贷款需求的人员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指导,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申报推荐工作成效好的单位给予资金奖励,对任务完成较差的单位扣减当年相应的工作经费。二是实施部门绩效考核。加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根据企业所属行业分类,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企业贷款需求摸排统计,针对企业完成“146”工作任务,即: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宣传走访、4次上门指导、6次信息推送”,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实施银行绩效考核。对参与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合作的银行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机制,分年度对银行的政策宣传、政策落实、工作效率、本金回收等业务成效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纳入下一年度合作单位优先考虑对象,并建立奖励补助机制,按照当地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奖励银行。对考核不合格或贷款不良率达到20%的及时函告,函告后仍未改进的予以解除合作关系。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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