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杨杰 魏晓琼 报道)近日,四川省南江法院成功在成都天府机场拘传被执行人余某,督促其全额履行义务,并对其逃避执行行为予以罚款。
2022年9月,申请人刘某某向南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与余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因被执行人表示会积极履行义务,申请人刘某某自愿放弃申请处置该房产,并经其同意后本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2023年1月,由于被执行人余某一直未履行和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且更换手机号码,使用他人银行账户逃避执行,刘某某遂向本院提出恢复执行申请。
执行过程中,南江法院“执行 110”收到举报线索称,被执行人余某出现在成都天府机场,且购买了2023年5月29日下午4时20分成都至喀什的机票。收到线索后执行干警一边立即组织警力火速赶往成都市天府机场,一边请求成都天府机场公安局协助拘传被执行人余某,最终于当日下午4时10分在航班起飞前成功拘传被执行人余某。在高压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余某表示认错、悔错,当场履行全部义务款91025元,缴纳执行费1250元,并现场缴纳罚款5000元。
南江法院在此郑重提醒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切莫“投机取巧”“销声匿迹”“一拖了之”,若等到强制执行的措施实施后再去“亡羊补牢”,最终不仅可能丢掉了信誉、限制了自由、连累了子女,影响了生活,还要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代价“惨重”。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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