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张立 报道)近日,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设立县级企业破产援助基金,基金将用于无产可破案件中必要破产费用的支付,为加快“僵尸企业”出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资金保障。
出台背景
今年以来,在县法院受理的执转破案件中,大部分案件中均无产可破,导致破产启动资金缺乏,管理人报酬无法支付,工作推动艰难。湘潭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朝阳专题向湘潭县人民政府王利县长汇报,请求由县财政支持设立湘潭县企业破产援助基金。县政府最终批准由县财政为破产援助资金先行安排50万元启动资金,今后视资金运行情况适时补充。
下一步,县法院将依法依规使用基金,充分发挥基金作用,推动破产案件办理进程,在司法实践中贯彻高质量发展精神,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稳定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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