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张立 周瑾岑 王雪峰 报道)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湖南省湘潭县采取有力措施,按照“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结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全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实。近日,湘潭县生环办、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组织县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人召开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
会上传达并学习了省市出台的系列文件精神,通报了湘潭县目前生态损害赔偿启动及办理情况,根据交办线索启动率100%和各类别案件启动率100%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和目标。与会人员就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落实好相关文件精神,充分执行好省市考核要求;要强化贯彻落实,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行业全覆盖,各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落实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相关要求;要协同协作推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破局提升,强化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双查”机制推进,实施典型案例报送,培育选树一批高质量精品案件,打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新局面,全面优化湘潭县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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