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陈永昌 龚姣 报道)18日,四川省南江县法院公开审理了全县首例因非法上访触犯刑法的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谢某某因非法上访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6月,被告人谢某某从邹某某手中流转林地400余平方米后,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便以邹某某名义建造房屋。南江镇政府发现谢某某在城市规划范围内违法建设后,依法对谢某某的违法建设行为予以劝阻,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2017年前后,被告人谢某某为实现非法建房的目的,先后十余次到国家信访局、住建部、中南海进行信访,在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采取下跪喊冤、当众脱衣裸露身体等方式上访,并在上访过程中无故打伤接访人员。2017年10月15日,南江县公安局对谢某某无故打伤他人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同年11月1日对谢某某在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下跪喊冤、当众脱衣裸露身体的行为给予行政十日的行政处罚。
谢某某被两次行政处罚后仍不思悔改,先后在全国“两会”“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等国家重大事项期间进京非正常上访。为确保国家机关工作正常开展,南江县委县政府先后安排专人劝返接返,耗费了大量物力财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某以非法上访的方式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并以极端的方式裹挟政府,经行政处罚后,谢某某仍不思悔改,继续以不正当理由到国家机关非访、缠访,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工作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庭审共持续了3个小时,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级相关部门、乡镇信访工作人员、被告人家属等参加了旁听。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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