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陈小伟 杨国志 报道)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湖南省衡阳市石鼓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房屋交付腾退案。
2013年,欧某与李某经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欧某、杨某夫妇的共有房产过户给李某。不久,欧某因病去世,但杨某不愿配合办理过户,李某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杨某需配合李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经法院强制执行,该房屋完成过户手续。但由于杨某一直拒绝搬离,2020年,李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搬离房屋,并支付房租。判决生效后,因杨某拒不履行义务,2023年,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杨某腾房并实际交付房屋。
经法院三次催告并张贴公告,杨某仍未腾房。 10月25日,执行法官对本案进行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杨某及其家属十分抗拒,一度将执行法官拒之门外。执行法官一面加强释法说理,向其明确判决内容,讲明拒不执行的后果,一面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加强沟通交流。经过一上午的耐心工作,杨某一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李某也同意给予杨某5年租房款作为其基本生活保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承诺书。
11月20日,李某现场支付租房款,杨某也积极开始腾房。石鼓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来到现场见证腾房这一过程,对执行法官巧用情理法处理矛盾的做法表示肯定。
自“执行局长在执行 代表委员看执行”执行攻坚百日行动启动以来,石鼓法院秉承“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持续攻坚克难,取得较好效果。2023年以来,石鼓法院已执行到位金额3.2余亿元,切实将老百姓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对石鼓法院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腾房现场双方签字
责任编辑:刘霞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