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张立 刘向阳 单美方 报道)12月6日,湖南省湘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刮擦现场
当日早上8时许,湘乡市毛田镇古塘村地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三中队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勘查取证工作。经查,事故发生地为多湾上坡路,路宽4米,一边是山体,一边是悬崖,杨某(女,37岁,毛田镇人)驾驶湘KS****的轿车途经该地段时,遇由曹某驾驶的湘C7****的校车(已经停车),没有避让,强行会车,导致两车发生刮擦。
民警指出杨某的错误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认定杨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对杨某予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之处罚。
交警提示:机动车驾驶人要避让校车,让校车优先通行,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责任编辑:刘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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