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廖晶 戴玮 报道)12月28日,湖南省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城区各超市、农贸市场等开展“生鲜灯”整治“回头看”行动,重点对畜禽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现场使用光源等设施设备进行了检查。
执法人员在超市检查是否有安装生鲜灯 摄/戴玮
执法人员通过查看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亮度,对比自然光下产品色差等方法,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使用“生鲜灯”的行为。
检查过程中,大部分经营户在前期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已经完成灯具的更换,但仍有少数经营户在使用“生鲜灯”。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现场拆卸不合规的“生鲜灯”,同时,执法人员还向经营户普及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还原生鲜农产品“本色”,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下一步,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生鲜灯”整治“回头看”行动,建立健全“生鲜灯”长效监督机制,让“生鲜灯”退出市场,确保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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