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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乡法院:上下联动,调解“一举四得”

发布时间:2024-03-05 16:24:28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张立 伍紫微 报道)在现代生活中,尚未完全消失的土葬难免引发邻里纠纷,即使是被侵占土地的一方,也应当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权,不能滥用私力救济权利。

据了解,2023年2月,湖南省湘乡市中沙镇与双峰县井字镇发生了一件因葬坟引发纠纷的事件。近日,湘乡市人民法院虞唐人民法庭、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两级法院上下联动,整合湘乡市公安局法制大队、中沙派出所及中沙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有利资源,在2024年春节前后,两次组织当事人调解。经过法院的不懈努力,2024年2月26日,左某1与左某2两家为坟墓一事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部分协议,两家冰释前嫌,化干戈为玉帛,为2024年顺利经营各自家庭开了个好头,一场纠纷引发的四个案件,两家信访至此全部化解。

基本案情2022年10月左某1的母亲去世,左某1将母亲按照农村习俗选址下葬后,在外地的左某2于2023年春节前回到老家,认为左某1葬母之地属于自家土地,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便与其交涉,但左某1提出不是。左某2见协商不成,于2023年2月自行挖掉左某1母亲坟墓一小块,挖坟视频当日发布在村民微信群,后被他人转至抖音发布,浏览量、点击量瞬间增多,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左某2坚持:“村上的村民已经证明这块土地是我的,就算是块荒土,也是湘乡的荒土,不是双峰的,该迁坟的就要把坟迁走”。

左某1很是愤怒:“挖人祖坟如杀人父母,左某2做这么伤天害理的事,给我家人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必须得赔!”

事发之后,中沙镇与井字镇当地的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多个部门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就左某2挖坟及左某1迁坟与否进行协商,建议各退一步,均无果。湘乡市公安局对左某1、2家违法行为人分别作了行政拘留,但左某1、2均不服,左某1提起了行政诉讼,双方上访。2023年9月,左某2起诉至法院要求排除障碍;2023年12月,左某1亦起诉要求左某2家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一个纠纷引发2个民事案件,2个行政案件,纷争加大,矛盾加剧。

两级法院联合调解2024年1月26日,湘潭中院行政庭的法官冒着大雪,前往现场勘察,并约当事人及政府多个部门一同到虞唐法庭参加联合调解。虞唐法庭法官掌握在审案件中的原、被告心理动态后,及时与湘潭中院法官沟通了不迁坟方案存有的现实障碍,湘潭中院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协商方案,但当天调解未果。

法官悉心调解劝导

2024年2月26日,又是冰冻天气,虞唐法庭同再次下乡的湘潭中院法官组织左某1、左某2两家调解,当天下午,历经4个多小时,法官帮当事人细致地分析其中的法律后果和利害关系,分别做双方工作,将两家内心存有的纠结全部化解。与上次不欢而散不同的是,在法官的教育下,当事人双方都对纠纷事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了赔礼道歉、支付部分赔偿款等协议。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面对左某1、2及在场人的点赞,虞唐法庭法官言之凿凿:“没有冰雪化不了的,缺的是温情;没有纠纷调解不了的,缺的是暖心。”湘潭中院的法官频频点头。

新的一年,为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受理案件的息访息诉,虞唐法庭将进一步采取有温度的办案方式,整合多方力量,加大调解力度,让司法更有温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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