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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蒸湘区:以绩效考评为“杠杆”撬动 机关效能大提升

发布时间:2019-08-20 12:30:29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尹建军 陆意 报道)绩效考评是检验一个部门单位作风转变最直接最有效的“硬指标”。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为充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正向激励作用,真正克服“庸、懒、散、慢、浮”等问题,近年来,在目标绩效管理和考核方式上不断探索创新,进一步通过了《2018年全区目标绩效管理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经济待遇直接挂钩,打破了机关绩效“大锅饭”的局面,让干部干事的业绩高下立见。

选优,制定考核制度“支撑点”。按照“定岗定人定责”的原则,把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因事定岗、因岗定责、因责定量,重点考核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评优、各项评先选优、各种表彰奖励相结合,坚持任人唯贤、人岗相适原则,提拔表彰绩效考核特别优秀的干部,根据全年绩效考核结果,评出优秀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

罚错,抓牢干事创业“着力点”。明确单位干部职工在当年度受到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信用惩戒、法律惩处的,按照不同处理类别评定相应年度考核等级,并扣发相应个人年度绩效奖金。《补充规定》实施以来,已对12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追罚到位。同时,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工作纪律松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低下等“庸、懒、散”现象,加大明察暗访力度。2019年以来,派出检查组17个,抽调检查人员33名,展开日常督查7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1件,党政纪处分1人。

治慵,清扫责任担当“阻力点”。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针对出现问题和工作落实不力的领导班子和干部,进一步加大绩效考核问责力度,按照一票否决、黄牌警告、主要经济指标、他其指标等4种指标类别,对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扣发相应的绩效奖金。在全市绩效评估中指标排名同类单位最后一名的,牵头区直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当年不评先不评优,同时扣罚相应绩效,连续两年排名全市最后一名的,还将诫勉谈话。

“绩效考评是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要继续发挥绩效考评的‘杠杆’作用,使敢创新、勇争先成为机关氛围。”对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的开展,蒸湘区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通过奖优罚劣对推动工作落实、促进作风转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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