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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力维护营商环境——延伸司法服务,强化涉企执行

诉源治理解纷促共赢!看湘乡法院如何寻求涉企执行难题“最优解”
发布时间:2024-05-30 16:13:15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张立 报道 通讯员 潘莉 邓彰红)近日,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承“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破涉企执行难题,全力促成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达成执行和解,切实减轻了企业和当事人诉累,为区域经济健康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执行力量。两案的顺利执结既让申请执行人顺利领取工程款1000万余元,又为被执行企业一揽子解决一系列问题,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根据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湘潭某房地产公司应支付王某工程款370余万元,应支付丁某工程款430余万元。案件判决以后,湘潭某房地产公司未按判决内容履行,王某与丁某遂向湘乡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通过对案件认真审核,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之间纠纷不仅仅只有生效判决所确定内容,还涉及质保金的退还、利息的计算、发票的出具、税金的承担及与案外人湖南某工程公司相关管理费等一系列争议,如简单依据生效判决内容,对该两案进行强制执行,后续双方之间及双方与案外人之间还将产生一系列诉讼。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推进执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同时也尽量减轻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负担,执行法官没有简单机械的就案件进行强制执行,而是协调各方会商最优解。就双方目前存在的纠纷,执行法官从法律角度进行耐心细致的分析与讲解。经过执行法官的多轮多方会商调解,最终就案件存在的一系列纠纷达成了一揽子和解协议,即王某应支付湖南某工程公司210余万元,丁某应支付湖南某工程公司220余万元;湘潭某房地产公司应支付王某480余万元,应支付丁某550余万元;同时确认由湘潭某房地产公司代王某向湖南某工程公司支付290余万元,向王某支付190余万元,由湘潭某房产公司代丁某向湖南某工程公司支付270余万元,向丁某支付270余万元,并就质保金、税费承担、发票开具等达成一致方案,且各方均确认息诉。至此,王某、丁某与湘潭某房地产公司之间关于工程款的给付、质保金的存放、发票的出具、税金的承担以及王某、丁某与湖南某工程公司之间的纠纷均得以顺利解决并履行到位,各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真正的实现了“双赢多赢和共赢”。

一直以来,湘乡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用能动司法理念解难题、破困局,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企业的财产处置与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安全稳定及营商环境水平密切相关,能否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实质化解矛盾纠纷,达到清偿债务、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地方经济稳定发展的“多赢”局面,考验着执行工作的智慧与担当。

下一步,湘乡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找准司法服务结合点,延伸司法功能,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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