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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力企业发展,共建法庭“枫”景

发布时间:2024-06-17 14:37:33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张立 报道 通讯员 何昊楠)6月13日上午,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月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两件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两件案件被告均为彭某某、湘乡市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被告彭某某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原告分别为曾某和张某。

案情回顾

2019年9月,作为湘乡市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彭某某因工程需要分别找到曾某、张某雇请吊机为公司项目施工,2023年12月施工完成后,双方进行结算,湘乡市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余下部分经曾某、张某催讨后仍未支付,双方遂产生纠纷并诉至本院。

企业纠纷巧化解,高效调解促发展

案件受理后,月山法庭迅速启动涉企服务“绿色通道”,多方位了解湘乡市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开展评估工作。全面了解该公司涉诉情况和企业债权债务情况后,制定了“三步走”化解方案。一是分别对两起案件的原告充分说明公司现状,维护原告方合法权益,表明该公司一次性履行存在困难,可能影响正常经营,不利于权益保障;二是考虑到被告行动积极,愿意分期履行欠款,态度良好,全庭干警再次花费一定时间向该企业释法说理,表明调解机会难得,应当诚实守信,积极履行,不再拖欠;三是考虑到两起案件事实内容高度相似,如果按照程序分别开庭审理不仅花费大量时间,同时根据目前该公司经营现状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欠款问题,在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后,月山法庭决定将两件案件并案处理,同步开展调解工作,争取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双赢”的目标。

在一上午的调解中,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共渡难关。一方面向被告方释明逾期支付的法律后果,引导被告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契约意识;另一方面,告知原告,被告有积极调解的诚意,要充分考虑被告现阶段的履行能力,酌情对还款方式和期限进行调整。最终在法官情法理相融的耐心调解下,两件案件达成调解协议。通过高效调解,不仅保障了债权人利益,同时也为被告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了一定空间。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在改善,不断变好,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某承诺将会按照调解协议逐步支付欠款。

法官寄语

良好的营商环境与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息息相关。湘乡市人民法院月山法庭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妥善化解涉企案件纠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放在重要位置,以更高品质的司法服务为区域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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