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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乡市潭市法庭:“法庭+乡镇”齐联动  打造潭市新“枫”景

发布时间:2024-07-09 14:00:02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张立 报道 通讯员 易晓晔 欧阳苗)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潭市法庭强化诉源治理,与镇平安办、司法所通力协作,真正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将矛盾纠纷非诉解决方式挺在前面,把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走出去”“领进来”举措,落实法庭力量沉入基层治理,强化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等调解组织力量的联动和资源共享,实现诉讼与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

2024年7月5日,潭市法庭联合潭市镇平安办、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棘手的婚恋家庭纠纷,有效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曾某与被告彭某于2014年经人介绍相识,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熟悉、接触后,被告带着婚生女儿与原告同居生活。近几年,双方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口角,被告遂带着女儿与原告分开生活。原告认为自己为被告养育了小孩多年,现被告却因原告逐渐年老、经济实力下降,想要解除同居关系,原告无法接受。

潭市法庭干警通过与镇综治办、司法所的信息共享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敏锐地意识到该起婚恋纠纷若不及时疏导、尽快妥善处理,极有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后果。潭市法庭迅速启动调解程序,第一时间主动介入,深入当地了解双方的诉求和矛盾焦点,积极与镇综治办、司法所沟通和研究调解的大致思路,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基础。

调解工作中

当天上午,双方当事人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左强法官与镇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找到双方的争议焦点及顾虑,以“法、理、情”相结合,向双方清晰阐释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耐心为双方分析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理性维权。经过多轮沟通与协商,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对抗情绪明显减弱。最终,通过不懈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向原告补偿同居期间承担的小孩抚养费等其他费用共计15000元。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潭市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乡镇+法庭”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加强多部门联动协作,积极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以能动司法推进多元调解走深走实,为和谐乡村建设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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