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彭训平 报道)烈日骄阳下,1800尾重口裂腹鱼(俗称洋鱼)在法官、检察官、景区执法人员的共同见证下,欢快地沿着光雾山黑熊沟顺流而下。
被告人熊某文、熊某武于2018年10月5日在四川省南江县光雾山镇岩房村焦家河重口裂腹鱼国家级水产资源保护区,用渔网捕捞野生重口裂腹鱼、中华沙鳅等水产品共计6千克。2019年4月南江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二被告人提起公诉,同时认为重口裂腹鱼为国家级水生野生动物重点保护品种,二被告人捕捞的数量较大,且未对捕捞的鱼进行放养,被破坏的生态资源未得到修复,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被侵害的状态,故同时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5月南江县人民法院对二被告人均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同时责令二被告人根据相关部门的鉴定意见在涉案区域放流重口裂腹鱼1800尾,作为对生态的修复补偿。通过法庭教育,二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判决生效后,主动购买了重口裂腹鱼苗1800尾,2019年8月23日南江县人民法院邀请检察院、水产渔政部门、光雾山景区执法大队现场监督,将1800尾鱼苗投放到指定的地点,使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执行结束后,二被告人向法院及相关部门承诺要深刻吸取本案教训,充分保护和利用光雾山自然资源,通过合法经营勤劳致富,为光雾山创建5A景区发挥积极作用。
近年来,南江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从严打击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刑事犯罪的同时,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机制,建立了“打击+修复+监督+预防”的恢复性司法理念,真正发挥了环境公益诉讼的价值,守护南江绿水青山。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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