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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推进清廉乡村建设 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

发布时间:2024-07-25 15:04:59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陈小伟 报道 通讯员 何川 朱佳平)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在此背景下,回龙圩管理区回龙圩镇以清廉乡村建设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全方位打造“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淳”的清廉乡村样板,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廉动力”。

强化党内监督  聚焦权力运行

为了打通拒腐防变最后一公里,回龙圩镇聚焦权力运行,梳理了村级小微权力两账四单权力清单制度26条,将关系民生发展的法定权限风险、防控、责任直接落实到人。推动村级“小微权力”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运行,建立集权力清单、风险清单、防控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流程于一体的两账四单权力清单制度,编制村级“小微权力”26条,坚持村照单控权、干部照单操作、群众照单监督、纪委照单检查,形成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管用、监管有力的权力运行模式。

“村级微小权力的梳理能让村干部更好的明白自己的职、权、责、纪,从而更规范办事流程。”回龙圩镇纪委副书记蒋阳日说道,“镇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由镇纪委定期对照两账四单进行全面自查,看职责权限是否发生,办事流程是否规范,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措施是否有效,效果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

创新“民为主”监督  关注组织建设

该镇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以自然村为建设单元,探索把党小组、理事会、合作社建在自然村上,构建自然村党小组+村民小组+自然村理事会+合作社的“党小组+”牵头组织,组织村民在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中当主体唱主角,走出了一条乡村振兴“民为主”路径。

“过去,村民小组主要以原生产小队形式存在,经过半个世纪的演变,大部分村民小组已经难以真正有效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回龙圩镇党委书记何彦谦说道,“我们按照‘因地制宜、有利发展,群众自愿、便于组织,尊重习惯、规模适度’六条原则,以亲缘、地缘为纽带,以相邻连片、共同居住的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报镇党委审批、民政部门备案,不搞‘一刀切’,逐步将全镇66个村民小组调整至自然村治理单元相对应,推动村民小组规模适度、便于组织。通过优化调整,有效解决了人员空心化、小组规模参差不齐等问题,确保调整后服务水平不降低、服务事项不减少、群众利益不受影响。”

深化社会监督  着眼民生发展

乡村振兴月例会的一个重要议程就是审议财务支出,村级报账员对本月财务开支在月例会上通报并提交村务监督员审议并签字,会议结束后,报账员会将财务支出在村务监督群以及公示栏上公示5天以上,镇财政所报账后,将财务票据扫描上传至“互联网+监督”平台。

永济亭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长蒋昆志说:“通过定期召开乡村振兴月例会,及时公开本月财务开支,群众来看公示栏会提出自己的疑问,我们会进行及时的解答,多种形式的财务监督确保监督不留死角。”

乡村振兴月例还会通过以微信“云直播”的形式在线上同步直播,线下村民热情参与,线上群众建言献策参与监督。会上,村报账员对当月村级财务、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宣布,在线实时解答村民提出的质疑和问题,外出务工人员也可以参与监督村务,让微信群成为基层群众“询问台”和“议事厅”,通过全部公开、全民监督等途径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消除“微腐败”,为乡村振兴注入“清风”。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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