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卜莹 陆意 报道)“镇、街道财务所和经管站负责村民小组财务工作指导,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村民小组财务工作的管理……”近日,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纪委监委根据反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线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对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到村组一级。
去年以来,该区在查处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时,发现部分村组财务存在“钱账分管”不明、“白字领条”冲账、“财务交接”不畅等问题。“2018年6月25日,蒸湘区纪委对雨母山镇灵山村会计何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了其违纪所得,同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村支部书记何某以及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这个案子的一条重要线索,就来源于区委的一次巡察中发现的‘白条’问题。”蒸湘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说。
因此,《意见》明确,全区重点村必须实行资金运行分级管理到组一级,村民小组应当设立村民小组会计员;资金存入集体银行账户或专户;严格实行“钱账分管”;村民小组财务一年一结算一公开;村民小组严禁发生招待费用;同时要求村民小组收入由村委会代开专用收款收据,严禁使用自制收据。
据悉,《意见》出台以来,该区设立村民小组集体银行账户220余个,各镇、街道纪(工)委组织农经站、财政所清理检查15个重点村民小组财务。同时在不断完善财务公开基础上,通过“互联网+监督”录入民生资金94项,民生资金1.6亿元,发现疑似违规领取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线索2919条,追缴资金12.4万元。
村组财务管理工作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下一步,蒸湘区将严控非生产性支出,加强票据、现金、财务审批,强化民主监督和财务审计,健全巡察考核等方面的制度,压紧压实主要负责人财务管理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管理安全、使用规范。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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