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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乡:民事支持起诉,赋能妇女民事权益保护

发布时间:2024-08-01 14:09:07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张立 报道 通讯员 何兴安)前两天,湖南省湘乡市中沙镇村民熊某某以女儿法定代理人的名义,向湘乡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女婿支付女儿的扶养费。这是湘乡市首起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案件。

据介绍,熊某某的女儿罹患精神疾病后,其丈夫于3年前将妻子与不满8岁的女儿送回娘家,不履行法定扶养抚养义务。从那时起,湘乡市妇联持续关注此事,联合相关单位开展矛盾调解、法律援助、慰问帮扶、心理疏导干预等工作。由于当事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熊某某又心存顾虑,还面临举证难等现实问题,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一事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今年3月,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部门联合开展“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为基层妇联依法维权提供了新路径。为落实落细这一行动,湘乡市妇联联合相关单位积极探索创新,5月底,湘乡市妇联和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对妇女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得到维护,但提起诉讼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湘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

根据协作机制,湘乡市妇联第一时间向湘乡市人民检察院移交了上述线索,后者派人实地核实后,决定依法支持起诉。同时,湘乡市司法局也指派了法援律师。随着湘乡市人民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快速立案,这起妇女民事权益侵害案正式步入法律解决的途径。

据介绍,除了与检察机关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外,湘乡市妇联还与湘乡市人民法院建立合作机制,双方就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相互借力,一体打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湘乡样板”。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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