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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力调解促双赢 护航企业助营商

发布时间:2024-08-30 15:09:59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张立 报道 通讯员 钟胜男) 近日,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白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债务的调解协议,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有效的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的压力。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原告从被告湖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一个护坡工程项目,该项目已施工完毕,发包方已将工程款支付给了被告,被告因公司资金周转不开没有及时将相应的工程款支付给原告。双方于2024年初进行了结算,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一张欠条,确定被告尚

欠原告工程款128160元,承诺2024年3月底之前付清全部工程款,并由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及李某的妻子王某某承担连带责任。期限届满之后,被告公司一直没有履行付款义务。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被告湖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以及李某的妻子王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工程款。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查阅卷宗材料,根据原告提供的欠条、施工承包合同等证据,发现原、被告之间的纠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是迅速安排开庭。开庭时,被告没有到庭,承办法官只能按被告未到庭缺席审理。开完庭后,承办法官还是考虑到该案涉及民营企业的发展,并未“一判了之”,而是又持续联系原、被告,做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共渡难关。

首先,承办法官对被告公司进行释法明理,说明拒不履行债务可能对企业带来的不良影响和法律后果。法定代表人李某也表示公司不是不愿意支付工程款,确实是资金周转困难,承办法官一边与被告沟通还款方案,一边与原告说明被告有积极调解的诚意,要充分考虑被告现阶段的履行能力,酌情对还款方式和期限进行调整。最终原告考虑到多年的关系,表示体谅被告经营不易,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法定代表人李某以分期履行的方式付清工程款,被告湖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李某的妻子王某某承担连带责任。

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每一起涉企纠纷的解决都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济发展的司法实践。下一步,湘乡市人民法院白田法庭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秉持公正与效率的宗旨,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稳定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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