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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电动车,湖南湘乡一男子被予以警告

发布时间:2024-10-31 14:57:5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张立 报道)近日,湖南省湘乡市一男子刘某某在蓉瑾家园五期小区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车,被消防部门立案调查后依法给予李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湘乡市消防救援大队在蓉瑾家园五期小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刘某某在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车,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消防监督人员当场对该男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加强消防安全学习。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结合《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参照表编号013-2之规定,大队依法给予刘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男子按照消防安全整改要求已整改到位。他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违停电动车这一行为背后潜藏的巨大安全隐患,并承诺今后将主动学习消防相关法律法规。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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