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纠纷调解中
近日,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东山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分手情侣重归于好并约定择吉日前往民政局登记结婚,为这场纠纷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王某与刘某经人介绍相识,两人于2024年1月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订婚仪式,王某给付刘某彩礼及首饰等财物,后双方因各种原因未能登记结婚。分手后,双方就退还婚约期间给付的财物而产生纠纷,王某于2025年2月诉至法院。
开庭前,李法官认真梳理了案情,认为双方感情基础尚在,矛盾主要还是源于沟通不畅和缺乏换位思考,遂通知双方于开庭当日提前来法庭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李法官先安抚双方情绪,引导他们冷静思考这段感情。待双方冷静下来之后,李法官从法律角度向双方释明了婚约财产等相关规定,让双方明白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又从情感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回忆两人相识的美好时光,唤起两人对彼此的珍惜之情。经过李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解开了心结,重归于好。更令人欣喜的是,两人在李法官的见证下及双方亲人的祝福中约定了择吉日去办理结婚登记。
东山法庭李庭长表示“家事纠纷往往法理错位、情理交织,判决虽易、修复不易,我们希望通过调解传递司法的人文关怀,让即将破裂的关系能够得到一次修复的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湘乡市人民法院东山法庭将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张立 谭颖)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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