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湘乡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老年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六十多岁的被执行人彭某经执行干警上门释法调解,最终一次性履行全部赔偿义务。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化解了两位老人的矛盾。
上门释法调解中
案情回顾
2024年,62岁的张某驾驶电动车与同龄的彭某驾驶的三轮车发生碰撞,张某因事故致残。经法院审理,判决彭某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0万余元。然而,法律文书生效后,彭某始终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履行义务,张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彭某,但其态度强硬,拒绝配合财产申报。线上查控显示,彭某名下仅有农村自住房及少量存款,无其他财产线索。考虑到双方均年逾花甲,法官决定采取“上门调解+柔性执法”策略。
协调过程中
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彭某住所后发现彭某没在家中,打电话也联系不上。法官随即联系当地村委会干部帮助协调,并积极向彭某家属释法明理,协调过程中,法官从法理和人情双重角度切入,向彭某家属阐明拒执将面临司法拘留、列入失信名单等后果,并结合彭某家庭实际,提出分期或一次性履行的灵活方案。
最终,在法官努力工作下,彭某妻子与彭某多次电话联系,督促其积极面对,不要逃避,彭某女儿主动表示愿替父偿还债务。经法官主持协商,张某体谅彭某困难,同意将赔偿金额降至8万元。彭某家属当场筹款履行部分款项,剩余款项也在一周内后全部履行,张某亦放弃剩余债权。
“这笔钱给了我继续治疗的希望,也让我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张某收到赔偿款后感慨道。彭某则如释重负:“心里一直压着石头,现在终于能安心了。”双方在法官见证下握手言和,这场交通事故纠纷画上了句号。
双方在法官见证下握手言和
结语
本案是湘乡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缩影。从拒执到主动履行,从对立到和解,法官以耐心与智慧破解执行困局,让两位花甲老人重拾生活希望,更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与社会责任感。(张立王骏)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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