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进一步加强对民法典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相关内容的宣传,5月20日上午,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民政局在民政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向50余对新人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主题法治宣传。
向新人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
活动中,志愿者对前来登记的新人宣讲了《民法典》中关于收养的内容,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性侵、防溺水、防校园霸凌、防拐卖等知识,通过宣传向广大群众普及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法律知识,凝聚社会各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共识。本次活动共发放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宣传手册50余份。
为更好地服务困难儿童,工作人员还向群众详细解读了儿童福利政策,从今年1月份起,石鼓区社会散居孤儿和集中养育孤儿的保障标准由1150元/人/月、1600元/人/月,提高至1200元/人/月、1700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有效的提高了儿童福利保障水平。
下一步,石鼓区民政局将拓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支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良好氛围,全面呵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的成长。(邓小保 陈小伟 周艳)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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