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权威不容挑战,裁判文书必须兑现!湖南湘乡法院近期通过“强制执行+刑事自诉”双轨协同机制,成功破解一起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件。在刑事追责的强大威慑下,被执行人杨某主动履行1608154.84元债务本金及100000元逾期债务利息,案件实现债务全额清偿、刑事自诉撤回、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的圆满结果,成为精准打击拒执犯罪、有力捍卫司法公信的标杆性实践。
法院审理现场
困局:虚假申报编织“执行不能”的假象
案件源于上海某公司与杨某的合同纠纷。经长沙两级法院审理,判决杨某支付欠款本金1608154.84元及逾期利息。然而,进入执行程序后,杨某面对长沙市岳麓区法院的财产申报令,竟虚假申报“仅靠每月3300元退休金生活”,刻意隐匿资产。虽经网络查控、传统调查等常规手段调查,案件仍因财产线索中断陷入僵局,胜诉权益悬而未决。
破茧:穿透式调查戳穿逃债迷障
2024年4月,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该案由湘乡法院执行。执行法官迎难而上,依托前期掌握的财产线索,精准出击。2024年5月13日至17日,执行法官在广州办案期间,连续四次司法约谈杨某并同步展开现场深度调查。抽丝剥茧之下,杨某精心构筑的“无财产”谎言被当场戳穿:其隐匿的小汽车、旋挖钻设备浮出水面,更发现其在判决生效后,竟以象征性的100元价格将某大酒店股权转移给其儿子,并擅自优先清偿其他未诉大额债务等恶意转移财产行为。虚假申报的谎言在穿透式调查前崩塌,杨某态度步步松动,从最初的“分文不还”,到试探性提出“400000元结清”,再到承诺“每月还20000元”,最终在第四次约谈中,承诺于2025年1月28日前分期偿还全部欠款。
亮剑:刑事自诉构筑惩戒闭环
然而,杨某仅偿还少量款项后便故技重施,再次失联,企图继续拖延、转移财产。湘乡法院果断亮剑!在对杨某发出《预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告知书》仍无果后,执行法官突破单一执行路径,创新思路,在全面固定杨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且存在“转移财产”等拒执行为扎实证据的基础上,精准引导上海某公司依法行使权利。上海某公司在向湘乡公安机关控告未获立案后,依法向湘乡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湘乡法院立案庭迅速审查,予以立案。刑事追责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凛然高悬!
决胜:刑事自诉释放司法强威慑
刑事自诉程序的启动,立竿见影地释放出强大司法威慑。在强制执行持续高压与迫在眉睫的刑事追责双重倒逼下,杨某终深刻认知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态度发生根本性逆转。其主动联系刑庭法官,积极寻求和解,表达了强烈的履行意愿。尤其在刑事第一审程序开庭后,直面可能被判处实刑的现实风险,杨某心理防线彻底崩溃,竭尽所能筹措资金,将剩余全部本金及100000元逾期利息一次性全部履行到位!至此,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鉴于杨某已履行全部义务,上海某公司向湘乡法院申请撤回刑事自诉。经刑事审判庭严格审查,确认其履行行为及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裁定准许撤回起诉。同时,原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一案三结,圆满收官!
终章:让正义成为可兑现的司法硬通货
杨某拒执罪自诉案的成功办结,是湘乡法院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创新构建执行协同机制、精准高效打击拒执犯罪的生动实践,实现了从“执行乏力”到“惩戒闭环”的司法效能质的飞跃。
下一步,湘乡法院将持续深化执行联动与协同机制建设,敢于亮剑、善于亮剑,确保执行“出重拳”、“见实效”,让每份判决落地有声,让每笔债务无处遁形,让司法权威深深镌刻于每起案件的“最后一公里”。同时,此案更是对所有试图打“司法白条”者的有力警示: 每一份生效裁判文书,都是具有强制执行基因的“司法硬通货”,其背后,是整装待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张立 潘莉)
责任编辑:刘霞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