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报道)一是加大资金管控。在资金的分配上更公平合理,按照“村申报,乡复核,县级部门推荐、审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编制脱贫项目规划,做到目标明确、钱随事走、集中资金、精准发力。在资金拨付上更严格规范,由主管部门或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所在村确认,送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整合后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县财政局按审批意见拨付资金。
二是及时公开公示。按照“主动全面、真实及时”原则,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内主要媒体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政策文件、管理制度、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公示、公告。
三是加快支出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资金拨付流程,缩短拨付时间,提高拨付效率。做到项目实施到位、资金结算支付到位,保证项目进度与资金支付进度同步加快。
四是创新监管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协同监管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多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财政局对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拨付实行限时办结制,除政府领导审批环节外,在财政内部3个工作日内办结;强化财政扶贫资金支出督办,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实时跟踪了解扶贫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及时掌握项目进度,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履行扶贫支出主体责任,切实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
五是加强督查整改。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督”,全力打造“阳光扶贫”;进一步健全分工明确、权责匹配、运行规范、管理到位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督查整改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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