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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敢吃?湖南湘乡一男子食用“野味”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0-04-20 10:01:0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张立 报道)近日,湖南省湘乡市林业局接到双峰县森林公安局移送的线索,反映中沙镇龙山村村民罗某于不久前食用了朋友罗某某(已被双峰县森林公安刑事拘留)在双峰猎捕的野生动物红脚苦恶鸟两只(俗称“秧鸡”)。得知情况后,湘乡市林业局随即展开调查。

红脚苦恶鸟,俗称“秧鸡”(图片来源于网络)

经调查,村民罗某在疫情期间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属实。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和湖南省林业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部分的相关规定,湘乡市林业局对罗某疫情期间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作出罚款1800元的行政处罚。

湘乡市林业局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保护野生动物,拒绝随意猎捕、杀害、食用野生动物。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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