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李凤玲 报道)四川省南江县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四川鼎丰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诉郭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6案,依法维护了国有资产合法收益权,更保护了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案涉房屋均位于南江县南江镇明月村,总面积达六百余平方米,几被告均是从事汽车维修、零配件销售的民营企业,在原告处承租房屋后,未按时交纳房屋租金,原告遂将其诉至法院。南江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由于疫情影响,本来民营企业就遭受了重大打击,采用调解的方式更有利于双方,在综合考虑原被告利益后,便分别给原被告双方做工作,历时一天的调解,6起案件均达成调解协议,总计收回租金50余万元。
南江法院坚持“快立、快审、快调、快执”原则,开辟涉民营经济企业案件“绿色通道”,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最大限度的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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