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交通事故赔偿款
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刘明敬 报道)“谢谢法官,谢谢调解员,要不是你们这么快调解,我不可能今天就拿到赔偿款呀!”3月27日下午,家住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街道的何某边核对赔偿款数额边连声致谢。
当日上午,家住白沙洲街道的何某急匆匆地来到雁峰区法院立案庭提起民事诉讼,称要讨回交通事故赔偿款。立案庭工作人员耐心倾听何某诉求,快速了解案情。原来,2019年7月,何某骑行的自行车与陈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何某倒地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雁峰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陈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何某无责任。何某共花费53275元治疗费,经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此后多次协商,双方一直对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
立案庭工作人员掌握基本案情后,考虑到该起纠纷事实较为清楚,及时向何某阐明诉前调解的优势,在征求其意见后,将案件委派至雁峰法院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吴仁智在诉前调解工作室接待了何某。通过询问和沟通,逐渐了解事情经过,他利用线下谈话、电话调解等多种方式积极协调,不断深入进行释法明理,双方最终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下午,陈某一次性给付赔偿款。
近年来,雁峰法院坚持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思路,优化司法资源,深入开展调解工作,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诉前调解窗口和诉前调解工作室,充分利用诉前调解的优势,把大量纠纷有效化解在诉讼前,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既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累,又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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