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张志军 报道)为确保河长制全面推行,湖南省衡南县河长办积极探索河长制、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切实加强河湖管理执法监督,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
今年4月份,衡南县检察院对县内6家混凝土搅拌企业未依法申领取水许可证、未缴纳水资源费的情况提起公益诉讼,并下达诉前检察建议。检察建议下达后,县水利局迅速组织进行取水许可告知听证、要求办理许水许可和安装取水计量设施,6家企业积极配合,于5月份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向检察院进行回复。6月10日,衡南县公安局采取联合办案方式,在咸塘镇查处一起违规使用电网捕鱼案,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两人。
今年以来,县河长办积极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就河长制监督管理、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如何加强衔接,如何形成强有力的联合执法机制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性意见。5月份,经衡南县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县河长办设立公安联络室、检察联络室。同时,县河长办与县公安局联合行文,将公安联络室延伸设置到乡镇河长办,由派出所所长兼任联络员。下阶段,县河长办将继续就如何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加大打击力度进行研究和实践探索,为全面推行河长制保驾护航。
检察建议书
咸塘镇查处一起违规使用电网捕鱼案,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两人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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