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张立 报道)近日,湘潭天易经开区非公企业纪委向湘潭市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党支部和曾某送达了处分决定书。这是湘潭县首例非公企业党员处分决定。
2019年9月环保部门在湘潭市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生产车间的焊接废气直接通过鼓风机排入外环境的环境违法行为,对该公司行政处罚20万元。公安机关依法对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主管兼环保负责人曾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
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企业党员违法必须依规依纪予以处理。收到该问题线索后,天易经开区非公企业纪委立即对所辖湘潭市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曾某的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并依据《天易经开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员违纪问题审查处理办法(试行)》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曾某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天易经开区非公企业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是天易经开区自4月23日起实行《非公有制企业党员违纪问题审查处理办法(试行)》以来的首例处分决定,也是湘潭县首例非公企业党员被处分。天易经开区纪工委副书记、非公企业纪委书记介绍,《办法》出台后将更加规范非公党员违纪审查处理,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在加快园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上发挥其规范、高效、严谨的组织作用。
为增强非公企业党员的廉洁意识和纪律观念,天易经开区非公企业纪委通过印发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资料、开展廉洁谈心谈话活动、组织廉洁宣传教育活动等形式,督促党员加强学习,并利用党员违纪违法案件和视频,促使党员绷紧纪律之弦;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安排园区党员领导干部上门送学、结对帮学,对每个非公企业党支部做到“个个有指导、人人都参与、月月有主题”。
强化执纪监督,当好“清道夫”,天易经开区非公企业纪委将着力解决非公企业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难题,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纪党员的纪律审查力度,助力非公有制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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