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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河长制落地“有拳头”,违法有“痛感” 常宁依法查处一起非法电鱼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0-07-14 13:43:0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张亚琼 李宁 报道)近日,湖南省常宁市河长制成员单位常宁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公安局开展非法电鱼专项行动,并在湘江常宁段鲤鱼塘水域查获一起涉嫌非法电鱼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已依法刑事拘留。此举是我市深入践行河长制,让河长制落地“有拳头”,违法有“痛感”,全力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构建健康美丽河湖的一项有力举措。

据了解,湘江(常宁段)、春陵水、宜水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常宁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在湘江(常宁)段巡查时发现有人非法电鱼,现场查扣380伏大功率发电机的电鱼船一艘及大量渔获物,随即联系公安局进行证据固证,后经鉴定,谢某某使用的工具系禁用工具。

犯罪现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谢某某系衡南县栗江镇憩山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在湘江干流禁渔期内非法电鱼的犯罪事实。目前,谢某某因涉嫌非法电鱼已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下一步,常宁市将继续加强打击非法电鱼的整治力度,在沿河两岸加强宣传和日常巡查管理,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有方、治河有效,多措并举,全面深化河长制,切实维护河道生态环境,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责任编辑:时代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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