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张佳 报道)日前,记者从四川省巴中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已经同意平昌县人民医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据了解,经该市卫健委组织专家现场评估,认为平昌县人民医院PCR实验室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20〕194号)相关要求,达到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标准,具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能力。并同意从7月16日起平昌县人民医院PCR实验室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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