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张立 报道)截止至10月28日,湖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交办湘潭市信访件共两批次42件(共受理67件,去重25件)。
按交办责任单位划分,湘潭县14件、湘乡市1件,韶山市0件,雨湖区2件,岳塘区8件,经开区3件、高新区3件、昭山示范区1件、市生态环境局10件,市城管局2件(因存在多部门联合办理情况,故交办责任单位统计件数总和大于信访件总数)。交办的42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污染方面的举报有23件,涉及噪声污染方面的举报有19件,水、生态、土壤、其他等污染方面,分别有9件、6件、5件和1件。
据悉,市政府网已开通督察专栏,每日公示新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接到群众信访举报件的责任单位必须马上进行调查、处理,并在5日之内将信访举报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督察组。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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