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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一”!广东广州番禺区创新模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劝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16 20:18:25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陈小伟 王汉文 报道)4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简称区整治办)牵头,继续组织公安、应急、交通、市场监管、城管、科工商信、教育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统一行动。记者在大龙街城区大道与富怡路相交路口交通安全劝导教育点采访,对于不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执勤交警按“五选一”要求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处罚,当事人还需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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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交警按“五选一”要求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处罚,当事人还需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

早上7时40多分,正值上班高峰期,大龙街城区大道与富怡路相交路口的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和行人川流不息,交警和交通劝导员在路口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指引车辆和行人按交通指示灯通行,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进行教育劝导。7时51分,一名骑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的男士从路口通过,执勤交警发现后要求他下车,到安全岛上设置的“交通秩序大整治宣传教育点”接受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当事人受教育后抄写了交通安全“八不准”,最后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7时56分许,执勤交警又查处了一名骑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的男士,该男士也在宣传教育点接受教育,抄写了交通安全“八不准”,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记者观察了20多分钟,有4名骑电动自行车没戴头盔的市民接受宣传教育。据了解,当天早晨7时至8时已有7名骑电动自行车没戴头盔的市民在宣传教育点接受教育处罚。受教育处罚的市民梁先生表示,下次骑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记得戴头盔,能保护个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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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处罚的市民梁先生表示,下次骑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记得戴头盔

早上8时40多分,记者来到亚运大道清河市场路段的人行横道,人行道两侧的路口有交通志愿者在守点,对闯红灯的市民进行劝导,派发交通安全宣传单。据志愿者李女士介绍,早晨和傍晚时段这个路口人员比较多,她每天早晨8时至9时和傍晚5时至6时都要来这里守点,开展交通劝导工作,以后守点时间还要延长。经过近期来交通志愿者不断的劝导,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所提升,但还有存在部分市民不遵守交通规则,作为一名交通志愿者,还需努力做好交通劝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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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交通志愿者,努力做好交通劝导工作

据大龙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在“奋战三百天,全力保畅安”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中,大龙街落实了18个村(居)交通劝导岗的运行工作,并与辖区交警中队联合设立了3个交通安全劝导教育点,安排执法力量在上、下班高峰期对不戴安全头盔的摩电车辆驾驶人进行劝导教育,通过近期来持续开展教育劝导工作,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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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高峰期对不戴安全头盔的摩电车辆驾驶人进行劝导教育

记者从区整治办获悉,为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力度,落实守点劝导力量,加强劝导执法,各镇街在辖区一类、二类重点路口、路段分别安排人员站岗,早、晚交通出行高峰时段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对摩电车辆不戴安全头盔、逆行、冲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予以劝导;每个镇街在辖区重点路段或重点路口选取位置设置1个“五选一”交通安全劝导教育点,并安排警力对于不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按“五选一”要求开展教育宣传。“ 五选一”是指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被查处时,根据自己的意愿从五种处罚方式中选择其中的一种,五种处罚方式包括:接受简易程序处罚文书、以志愿者分身体验执勤、抄写交通安全“八不准”、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朋友圈“认错”集赞等,完成“处罚”后要签订《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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