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权
个人简介: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09年到衡阳市石鼓区司法局工作,现任衡阳市石鼓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石鼓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主任,2017年起开始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2013年获得石鼓区社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获得衡阳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同年度亦被衡阳市司法局评为“为民办实事”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 先进个人;2015年度在石鼓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嘉奖;2017年度被衡阳市政府评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工作者,在石鼓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嘉奖和获得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8年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信访局联合评为全省“三调联动解纠纷 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获得先进个人,同时也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以情动人、以法育人,调解架心桥
凌晨4点的夜,阴冷的风伴随一股刺鼻的消毒水味,侵蚀着全身的毛孔,李权长吁一口气,刚调解完一起医疗纠纷事故走出医院大门,作为一名人民医疗纠纷调解员,时常往返辖区各个医院的他习以为常。
现年39岁的李权在这4年里,奔跑在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第一线,以医院为家,不分昼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踏实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基层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有人说:“人民调解工作如和稀泥、搅拌机、两面脸”。而他认为,调处医疗纠纷要用亲情去和泥,用事实来搅拌,用法律和道德来做脸面,在工作期间勤勤恳恳,尽职尽责,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心系群众情感人,依法调解促和谐
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群众对疾病的诊治期望与医疗服务能力、医疗保障水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2017年10月,某医院发生一起医疗纠纷。患者滕某因右下肺腺鳞癌术后入院治疗,后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抢救无效后死亡,其家属不能接受死亡原因,情绪激动,在医院大吵大闹,其行为严重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耽误其他病人就诊。接到通知,正在休息的李权毫不犹豫地赶往事发现场,了解到患者对医疗单位、行政机关不信任,从而对专家、律师都有抵触情绪。面对这种情况,李权并没有因为双方提出的条件差异巨大而放弃调解,而是反复做双方的思想教育工作。李权努力制止家属过激行为,对家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采用“灌溉调解法”,进一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经过4、5个小时的调解,稳定患者家属的情绪,控制事态发展,又从法律角度、道德角度等方面做思想教育工作,以法慑人,以理服人。通过几个小时的说服调解,患者家属终于慢慢平复情绪,同意坐下来与医院代表共同协商,最终获得合理赔偿,事态得到了平息。
同年12月,某肾病医院发生一起医疗纠纷,患者何某于2017年在某肾病医院进行体外碎石的门诊治疗,两日后患者突发肾皮膜下血肿,身体出现明显不适症状,情况严重。之后,患者家属数十人聚集并滞留医院病房,在病房内大声喧哗辱骂,严重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在得知情况后,迅速介入,耐心劝导,经过4次调解长达27小时,最终使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事后,患者及其家属对结果满意对李权表示感谢。
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这句话李权记在心里,并在工作中付诸实际,在实际工作里突出四个心:“对本职工作要热心,调解纠纷时耐心,遇到困难时有信心,解决任务时有决心”。他平时能够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工作扎实。同时,“一岗多责”,用特殊节日组织到社区、到学校进行法制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宣传使妇女了解婚姻家庭、反家庭暴力等法律法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向中小学生发放宣传资料和普法教材,加强对青少年法律知识的普及与教育。
多年来,经常牺牲了正常的双休日和年休假,加班加点。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中坚持“四个一”:一个笑脸、一杯热茶、一张椅子、一个满意的结果。李权坚持依法办事为民解难,化解矛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他以一个党员的赤诚之心和无私奉献精神,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好评。
文/ 梁小丽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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