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邓小保 戴雨宏 报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单位,长幼有序、孝老爱亲、相亲相爱,历来是家庭传统美德,通过法庭修补家庭关系,重构家庭和谐,是家事审判的重要的职能。
近日,四川省南江县长赤法庭受理了袁某德诉其四个亲生子女赡养纠纷一案。原告袁某德已年满七十周岁,本应享受数代同堂的天伦之乐,老妻画纸、稚子敲针的温馨。而今却以耄耋之年和四个子女对簿公堂。立案后,法官通过对案件的审查,察觉原被告家庭之间存在的尖锐矛盾,加之赡养纠纷一方面涉及到老人的养老问题,另一方面也涉及到一个家庭的稳定。于是办案法官积极联系了原告的几个子女,在联系沟通中,由于原被告父子、父女之间已有多年的冲突,家庭龃龉不断,导致双方形成了极为强烈的对立情绪,原告子女在听闻其父起诉后,均表现出很强的排斥,不愿积极配合法院对本案的诉讼处理。办案法官耐心向其解释了法律规定,向其解释诉讼本身也是解决问题的渠道之一,通过耐心的普法释法打消了被告对诉讼处理的抵触情绪。
在开庭之前,为了缓和矛盾,将原被告引导回归家庭的温情之中。办案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让原被告有一个良好的平台进行沟通,说出自己多年积累在心中的想法,通过倾诉和交流,找回失去的亲情。在调解交流中,原告讲出了作为老年人,其生活、身体上存在的问题,需要儿女的赡养来帮助自己安度晚年。作为子女,也倾诉了多年以来对于父亲存在粗暴大家长主义、大男子主义的不认同,希望原告也要站在子女的角度为子女考虑。办案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促使双方说出自己的内心想法,在强调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同时,也积极的纠正原告作为父亲过于强势和武断的问题。最后,在法庭组织的调解下,两代人敞开心扉倾诉了多年以来的心声,化解了心中的芥蒂,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了原告的赡养问题,也促使一家人找回了家庭亲情。
南江法院坚持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及落脚点,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穿始终,坚持把学习教育成果作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保障民生,服务人民群众。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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