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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市监党委发[2021] 3 号

关于陈浩同志私自发布疫情虚假消息一事的处分决定
发布时间:2021-06-04 00:11:1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陈浩,男,湖南耒阳人,1990年12月出生,2009年12月参加工作,自考本科学历,2017年12月至今任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流通协调发展股副股长。

经调查核实,陈浩同志于2021年6月3日11:07分在“耒阳市药品流通监管V群”(349人)发布的6条关于“耒阳市已确诊一例新冠肺炎”的虚假消息,情况属实,该行为对耒阳的疫情社会防控造成了不良影响。

经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浩同志如下处分:

一、免除陈浩同志药品生产流通协调发展股副股长职务;

二、调离药品生产流通协调发展股工作岗位;

三、要求本人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四、下一步,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中共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6月3日

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印发

责任编辑: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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